上海浦东探索公众参与城市规划
新区政府透露,市民今后对小区周边规划有疑问,可以通过座谈、网络、媒体互动等多种形式发表自己的见解,这也将作为必须的程序融入到城市规划编制中。
组织编制主体模糊、审批也不规范、没有必要的评估论证等现实生活中“边规划、边建设”甚至“先建设后规划”的现象时有发生。相关负责人介绍,《城乡规划法》首次使公众参与城市规划有了法律保障,确立将公众的知情权作为基本权利。
为此,浦东新区发改委在一些规划修改过程中都增加了对规划的评估和公众参与的环节。如对三林地区中心规划的调整,规划编制过程中增加了对原有规划进行适应性评价、调整规划方案的经济测算和概念方案研究等内容。
除现有的规划草案公示会、座谈会、论证会外,浦东新区还将进一步探索和规范听证会制度,并广泛利用互联网和广播媒体等现代手段,让公众参与活动渗透到城乡规划的信息发布、意见收集、意见处理和意见反馈等每一个过程中。浦东新区近期还将建立并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向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的制度,主动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社会舆论及公众的监督。此外,还进一步深化城乡规划部门内部监督机制,推行规划制定和实施全过程监督制度,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及其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健全规划督察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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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建筑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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