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构建科学合理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 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城市发展战略研究,完成了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
1、高标准编制完成《"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概念规划研究》。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针对青岛市拥胶州湾布局的城市现状,研究借鉴日本东京湾、美国旧金山湾等地区发展的经验教训,通过对国际上环湾区域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进行案例分析,于2008年7月编制完成的《“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概念规划研究》,该规划研究得到市领导的充分肯定,为实施"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确定了总纲,为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2、全力以赴完成青岛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去年年初,我们成立了总体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加大工作力度,统筹把握,周密部署,加强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建设厅等上级主管部门的汇报沟通,邀请相关专家参与论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仅3月至6月就召集各类专家论证会、技术对接会20余次。同时,实行政府主管部门、外地专家、设计单位、本地技术支持单位联合办公,提高办事效率,仅用2个月时间总规全套图则就全部定稿,并先后4次征求七区五市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及规划专家的意见,使总体规划更加完善。
3、强化城镇体系规划,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在“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指引下,市委市政府提出通过内涵式发展方式,做大做强城市。这摒弃了传统的城市空间盲目求大和城市功能一味求全的发展模式,在强调规划的前瞻性研究的同时,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更加注重城市空间拓展有序推进和功能布局的不断优化。对此我局从五市选择具有区域优势和辐射带动作用的村镇,组织各规划设计院帮助做好旧村改造规划设计,起小步、快起步、起好步,形成"轴向辐射"的带动节点。目前,五市县域村镇布局规划均已完成,中心村建设规划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为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构建点轴分布的网络状城镇空间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各层次规划及各专业规划的有机衔接
1、完成《青岛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修编工作。去年3月初,我们展开了青岛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的修编工作,9月中旬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实施。该规划突出了城市道路交通体系和支撑城市公共交通的轨道交通体系,是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重要支撑,有效指导了青岛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和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的编制。
2、着力推进“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涉及的十项专题研究和十三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我们注重对专业专项规划进行动态衔接,《青岛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青岛市轨道交通规划》、《青岛市港口总体规划》和《青岛市海洋功能区划》等已通过市政府审议,与已批准实施的30余项专业专项规划进行了全面对接,各规划确定的主要内容在总规用地布局及规模上全部予以准确定位。同时紧紧围绕“环湾保护、拥湾发展”,牵头组织开展了“胶州湾入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10项专题研究,编制了“胶州湾东岸滨海区域概念”等13项专项规划,为环湾规划建设提供了依据。
三、围绕重点建设区域,加强控规编制,实现规划全覆盖
1、开展青岛高新区规划编制工作,为推进高新区建设创造条件。胶州湾北岸青岛高新区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的重要启动片区,是打造北部新城的重中之重。为充分发挥规划的先导作用,我们按照"打破常规、全面介入、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精心组织、多方协调,通过国际征集的方式,确定了高新区总体规划初步方案。截止去年年底,我们不但完成了年初确定的总体规划和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同时还完成了《青岛高新区主次干道路网规划》等相关规划的编制,初步形成了高新区规划成果体系。
2、编制《环胶州湾核心圈层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环湾城市设计。为贯彻落实"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我局对环胶州湾控制性规划实施情况重新摸底,并根据实际进行调整,进一步完善了原编制成果,注重防治工业污染,科学调整工业布局,保护岸线资源,加强了对重点区域生态环境内的农田、林地、水域和湿地的保护,并充分利用环胶州湾地区丰富的滨海、土地资源,拓展了城市建设发展新空间,形成了错落有致、疏密相间的空间形态和滨水景观,使青岛独特的滨海城市风格和人文特色沿胶州湾延续和放大,进一步彰显滨海城市的鲜明特色。
3、加强重点区域规划编制工作。按照“统筹规划、有序推进、重点突破、协同发展”的原则,整合区域发展优势,我们积极组织开展并完成了《青岛四方、李沧和城阳环胶州湾区域(海泊河至白沙河)概念规划》、《环胶州湾沿线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导向规划研究》、《胶州湾新产业基地及胶州少海新城规划》重点区域相关规划编制工作,全力营造特色鲜明、布局合理、支撑有力的发展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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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 山东建设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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