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与各市签订住房保障目标责任状 11城市住房保障责任目标确定
今年,我省将为85500户城市低收入家庭提供廉租住房保障,累计筹集廉租住房25720套。其中,石家庄市廉租住房保障户数要达到11500户,累计筹集廉租住房3680套;承德6000户,1800套;张家口12000户,3800套;秦皇岛6000户,1800套;唐山11500户,3480套;廊坊5000户,1320套;保定5000户,1560套;沧州8500户,2460套;衡水、邢台5000户,1380套;邯郸10000户,3060套。
继续抓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今年,全省将竣工经济适用住房150万平方米,解决25000户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其中,石家庄竣工20万平方米,解决3160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唐山、廊坊、保定竣工15万平方米,解决2310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沧州竣工13万平方米,解决2050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衡水竣工12万平方米,解决1900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邯郸竣工15万平方米,解决2330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邢台要解决1700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强力推进棚户区(危陋住宅区)改建。全年将完成拆迁面积400万平方米,解决36000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其中,石家庄将拆迁40万平方米,解决4000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承德改建10万平方米,解决1200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张家口改建40万平方米,解决5600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秦皇岛改建30万平方米,解决2000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唐山改建150万平方米,解决12500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廊坊改建10万平方米,解决1100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保定改建25万平方米,解决2500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沧州改建20万平方米,解决1500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衡水改建10万平方米,解决1100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邢台改建15万平方米,解决1500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邯郸改建50万平方米,解决3000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在旧住宅小区改善方面,全年改善面积400万平方米,受益50000户。其中,石家庄改善80万平方米,受益10000户;承德、张家口、秦皇岛、保定改善40万平方米,受益5000户;唐山改善30万平方米,受益3750户;廊坊、沧州、衡水、邢台改善20万平方米,受益2500户;邯郸改善50万平方米,受益6250户。
此外,今年,我省各市住房公积金覆盖率将达到80%,个贷使用率将达到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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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 河北建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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