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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建委建管局规范建筑劳务作业管理推出多项新举措

  为进一步规范青岛市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建筑业农民工合法权益,近日,市建委建管局推出多项规范劳务分包企业管理新举措。主要有:

  一、健全企业管理机构。资质类别在3项及以内的至少须设立1个综合管理部门;资质类别在3项以上的至少须设置安全(质量)、技术、劳资等部门。

  二、提高技术管理水平。新申办企业,除须满足资质等级标准中规定的持证工人数量外,还须至少有1名技师,平均每10名技术工人至少须有1名高级工,每项资质类别至少须有1名劳务工长。

  三、完善企业硬件建设。须有独立、固定、正式的办公场所,具备上网办公条件,并须配备电话、传真等必要的办公设备。

  四、规范劳动用工管理。严禁无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不得将工程再行分包;外地劳务分包企业入青从事建筑劳务活动,应办理入青信用登记。在签订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后一周内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五、规范劳动合同签订。订立劳动合同时,各项规范内容须填写清楚、准确,用工企业不得向劳务工人收取定金或保证金。

  六、全面推行“双卡”管理。用工企业须在从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为其办理并发放“建管亲情卡”与“爱心工资卡”,并用“建管亲情卡”办理劳动合同签订、入场、转场、离场、劳动合同解除等手续,用“爱心工资卡”发放从业人员工资。

  七、实施刷卡考勤管理。施工现场的所有从业人员上、下岗须进行刷卡考勤。考勤信息存入施工现场及企业“双卡”管理数据库,作为工资核算、发放及解决劳资纠纷的依据。

  八、严格持证上岗管理。2009年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须达到90%以上, 2010年后达到100%。

摘自 青岛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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