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署今年防灾减灾与抗震工作
通知对2008年防灾减灾工作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2009年如下8项重点工作:
——强化抗震防灾工作法规和制度建设。开展《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条例》的研究起草工作,加强对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的研究。建立城乡建设抗震设防部际协商机制。
——推进城市防灾规划编制和实施。指导各地结合《城乡规划法》的实施和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推动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编制工作。强化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技术审查和实施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城市综合防灾规划编制与实施。
——进一步完善城乡建设防灾减灾标准体系。支持各规范修订组做好《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及《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三个主要建筑抗震标准的全面修订工作,年底完成报批稿。组织编制《城市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和《城镇综合防灾规划标准》。
——继续强化新建工程的抗震设防监管。认真贯彻《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等规章,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在今年计划开展的全国工程质量安全检查中,将工程抗震设防质量作为专项检查内容。加强对超限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推进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推进镇、乡、村庄防灾规划工作,加强村一级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加强对农村民居抗灾设防的政策引导和技术指导,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民居抗震新技术、新材料的研究与应用,加强对村镇建筑工匠的技术培训。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村抗震、抗台风等防灾减灾能力。
——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防灾应对工作。推动建筑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安全技术规程和建筑施工现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鼓励有条件的风景名胜区制定《风景区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制定并出台《建设系统防御台风暴雨灾害应急预案》。发布市政公用设施工程抗震设防专项论证专家库,组织制定城市轨道交通、城镇桥梁、燃气热力设施和供排水设施抗震专项论证技术要点,推动地方建立重大市政公用设施专项论证制度,加强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质量监管。
——指导和支持地震灾区做好恢复重建工作。加强恢复重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指导、协助灾区和对口援建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加强管理,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加大恢复重建技术支持力度,组织开展汶川地震震害经验总结和相关科学研究,为灾区恢复重建提供科学依据。
——支持工程抗震科学研究和国际交流。完善专家咨询机制,召开“城市建设防灾减灾专家委员会”全体会议。继续做好中美地震工程与减轻地震灾害科技合作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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