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起草工作启动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自1988年实施以来,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于我国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产生了积极的推进作用,有效地控制了工程质量、投资和进度,提高了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当前,为应对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扩内需、促增长的重大措施,大力推进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理肩负重任。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近期对建设监理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确保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质量和效益,健全和完善建设工程监理的法规和制度体系,解决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决定起草《条例》,并将其列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立法计划。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度重视《条例》的起草工作,专门成立了工作组、专家组和顾问组,明确了起草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思路。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司长王素卿在启动会上表示,起草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监理市场各方主体利益和规范监理市场秩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认真总结20年来监理工作的经验,着力解决目前行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在借鉴国际惯例的同时,要考虑我国的国情;要处理好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关系,注重《条例》的可操作性。同时,还要积极协调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力争《条例》早日出台。
启动会上,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副司长刘宇昕阐述了《条例》起草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原则以及组织进度安排。部法规司有关人员,部分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监理企业的代表以及部分高校和法律界的专家学者,共同就《条例》的框架和主要内容进行了探讨,确定了《条例》涉及专题研究分工,并明确了下一步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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