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岭工程调查,南岭民爆募资项目迷雾重重
2009年5月17日,株洲市红旗路待拆除高架桥发生局部垮塌事故。据官方数据,事故造成9人死亡,16人受伤。两年前的这一天,湖南南岭民爆(13.44,0.17,1.28%)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南岭工程”)注册成立,两年后成为株洲“5·17”垮桥事故的拆除爆破施工方,株洲市政府和检察机关的调查证明,南岭工程在垮塌事故中存在转包行为,其主要负责人也已经被逮捕。
南岭工程系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南岭民爆,002096.SZ)控股子公司,受“5·17”事故影响,南岭民爆股价从5月18日开始已经下跌了10.40%。
目前,事故的原因还在调查之中。但CBN记者通过调查发现,南岭工程的身世笼罩着谜团,这个南岭民爆IPO募资的项目,其业绩承诺并未兑现,同时,南岭工程似乎并没有进行太多具体项目的操作,从形式上看,更像一家以资质承担工程然后再转包的“包工头”。
资金变脸
南岭民爆于2006年12月22日上市,募集资金总额14070万元。《招股说明书》显示,“组建爆破工程公司” 项目总投资为5000万元,其中南岭民爆募集资金投资3700万元,占爆破工程公司74%股权,合资公司年净利润1449万元,投资回收期2.62年。
按照南岭民爆招股说明书的描述,公司计划组建爆破工程公司即指后来的南岭工程,最初计划由南岭民爆、高育滨、高育明、湖南中人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湖南中人”)共同投资组建,湖南中人为南岭民爆发起人之一,持有0.68%的股份,为其第四大股东。
各方出资情况为:南岭民爆以IPO募集资金现金3700万元入股,占南岭工程74%股份;湖南中人以爆破工程及建筑施工用机器设备作价300万元入股,占股6%;高育滨以爆破工程及建筑施工用机器设备作价500万元入股,占股10%;高育明以爆破工程及建筑施工用机器设备作价500万元入股,占股10%。湖南中人注册资金800万元,高育滨为法人代表。高育明与高育滨为亲属关系。
南岭工程项目此后几近变更。2009年3月24日,南岭民爆对南岭工程项目最终变更为:南岭工程注册资本金由5000万变更为3000万元,最终减至2191.41万元。同时,湖南中人退出南岭工程;南岭民爆出资调整为1460.02万元,占南岭工程66.62%股份;高育滨出资731.39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33.38%。
南岭民爆的说明称,“南岭工程成立近两年,各项业务开展已基本走上正轨,实缴资本金2191.41万元能够满足该司获得多项经营资质和日常经营运作需求”。
实际上,高育滨既是湖南中人的法人代表,又持有南岭工程股权,同时担任总经理,而湖南中人又是南岭民爆的发起股东,或许正是考虑到回避关联交易,具有A级资质的湖南中人退出了南岭工程。这一资质,对从事爆破工程的南岭工程来说,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作为南岭民爆IPO募集资金的投放项目,南岭工程至今未能获得其承诺的预期收益。
2007年年报显示,其净利润为32279.59元。2008年年报披露南岭工程净利润为132985.26元,其对南岭民爆合并净利润的影响比例仅为0.17%。要想在南岭民爆IPO时承诺的项目投资回收期2.62年内实现投资预期,难度不小。南岭民爆董事会秘书孟建新此前向CBN记者表示,除株洲红旗路高架桥外,南岭工程目前并无其他项目。
南岭民爆在2007年、2008年年报对该项目未达到预期效果予以确认,并进行了相应解释。
南岭工程与湖南中人
在南岭工程成立前,南岭民爆公开表示:“合资公司设立后,中人爆破公司将不再从事工程爆破业务,其原有工程爆破业务、机器设备及与爆破工程相关的工程技术人员全部进入新设立的爆破工程公司。”
但随着湖南中人退出南岭工程,其原有工程爆破业务、机器设备及与爆破工程相关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了怎样的处置?南岭工程的工程爆破业务、机器设备及与爆破工程相关的工程技术人员又来自哪里?同时,根据最初的约定,高育滨是以爆破工程及建筑施工用机器设备作价入股的,后随着湖南中人的退出,其入股的方式改为了“以爆破工程设备及现金出资”,他具体投入的现金是多少?投入的爆破工程及建筑施工用机器设备是其独立持有,还是实际仍属于湖南中人?这些在南岭民爆的公开资料中并未进行任何说明。
为弄清楚真实情况,5月22日,CBN记者前往湖南中人所在的长沙市营盘路元盛大厦1801室。
因株洲“5·17”垮塌事故被逮捕的南岭工程总经理高育滨,同时为湖南中人的法人代表。我们到达时,一位自称刚刚从南岭民爆调来负责日常管理的李姓男士接待了记者,并明确表示,在南岭工程成立后,湖南中人和南岭工程实际已经变成了一家公司,两家公司同处一室,其业务、设备、人员都是一样的。他同时介绍,整个公司只有十多名员工。该大厦的管理员也向记者肯定表示两家公司“就是一家”。
但从注册资金看,湖南中人注册资金为800万元,南岭工程调整后的注册资金为2191.41万元,二者差距甚大。更为重要的是,从这次株洲市红旗路待拆除高架桥垮塌事故情况来看,这个以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并非专门从事项目的具体实施,而是以资质竞标,随后转包给相关方,这相当于“包工头”的角色。
记者随后又前往南岭工程注册地长沙高新开发区火炬城M0组团三楼探访,结果发现,该地并没有南岭工程这样一家公司。记者在该组团多方打听,均未听说有南岭工程曾经入驻。据楼区保安介绍,长沙高新开发区火炬城M0组团三楼曾经驻留有湖南省创业中心管委会,但现已搬离。
“将两家公司以不同地址注册,是否就是为了回避二者已经'合二为一'的事实?2000多万元就是为了要搞一家‘包工头’式的公司吗?”一位长期关注南岭民爆的人士再度提出质疑。而南岭工程目前并无其他工程项目,其如何在南岭民爆IPO时承诺的回报期内实现预期目标,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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