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平江区人民政府平江区行政中心外立面幕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苏州市平江区人民政府的平江区行政中心外立面幕墙工程已经苏州市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0)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国有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资格预审。
2.苏州中润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平江新城江乾路以西、平河路以南、堂门路以东招标类型:施工招标所属地区:市辖区
(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64760平方米(其中检察院7200m2、人民法院11760m2、行政服务中心10000m2、市民文化活动中心20000m2、行政中心15800m2)建筑面积:64760平方米工程性质:装修工程招标金额:400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09-11-20至2010-6-20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企业业绩和信誉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0001 外立面干挂石材、玻璃幕墙 4000.0000 建筑幕墙施工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 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业绩良好,综合考评合格及以上,有拖欠民工工资的投标单位被拒绝。 良好,无不良记录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5.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幕墙施工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一级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8)省外企业需到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资质核验,取得进苏州投标的资质核验书;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二)资格预审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无可选条件
(三)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本项目报名时间为:请申请人于2009-8-20上午09:00至2009-8-26下午15:00的工作时间到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脑报名室报名。
请于至每天上午至每天下午(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2009-8-26上午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2009-8-26下午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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