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居业如何化解人力成本上涨
新法对什么样的家居企业影响大?
与劳动合同法正式出台之前普遍的忧虑情绪不同,在新法实施两个月以后不同类型家居企业的不同表现浮出水面。
唐山一家民营陶瓷厂的负责人很直白地跟记者说“要是按新劳动法给所有员工上齐所有的保险,那工厂不如直接关门完事”。对于一些小企业而言,新法实行之前企业用工状况远远谈不上规范,企业主观望乃至规避法律的声音不绝于耳。与小公司相比,具有一定规模的家居企业对于新法的应对明显更加积极,研究新法做出的调整、寻找人力资源管理新模式。京城各大品牌家装公司均积极调整用工结构、制定员工管理新办法。家居卖场方面,如北京知名品牌家居卖场蓝景丽家总经理尹勃接受采访时说,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前蓝景丽家就达到了新法规定对企业员工的保障要求,“因为目前企业职工均不涉及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问题,企业与职工均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采访中多家家居企业负责人谈到,认为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就没有生存空间的企业自身是缺乏市场竞争力的,“很多小企业可能因为新劳动法的颁布造成成本增加,企业经营越来越困难,最终实现优胜劣汰,对大型企业来讲未尝不是好事。”一家地板企业负责人如是说。
原来的劳动法对诸如企业要为劳动者上保险等内容也有规定,但由于规定并不明确,有的企业执行了、有的企业没有执行,那么不执行的企业就获得了低成本优势,其产品本身未必具有竞争力,却可以通过员工低工资进而产品低成本来取得市场份额。“新劳动法”实施后,此前已经执行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用工比较规范的企业对接起来要容易得多。
是否通过提价化解成本压力?
今年1月北京装饰公司集体喊出涨价之声,使整个行业一下子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而新年新气象,许多建材、地板、家具等家居消费品也在悄无声息中改写着售价。涨价往往是综合多方面原因的结果,不少企业主承认因新劳动法而比以往多支付的成本一定程度上要通过提高产品、服务价格来消化。一方面要贯彻执行新劳动法,同时对企业来说盈利是硬道理,要找到利润和成本的平衡点,涨价成为非常现实的选择。森升家私有限公司负责人在给记者算了那笔利润账之后表示,“由于在现在这种情况下自己的厂利润实在太低,正在琢磨转型的事。”“不准备做家具了,打算在家居领域找别的行业做做。”一位对新劳动法带来成本上涨表示高度理解的地板企业老板同时也认为,在他看来涨价是需要的,“羊毛出在羊身上”。
也有一些家居企业并不正面回应涨价疑问,他们认为“把盘子做大”是很重要的命题,要“通过企业的规模化来降低成本”。
在这个问题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林嘉教授强调,“许多劳动密集型企业由原来的不签合同、不上保险,改变成现在的要签合同、上保险,费用是要有所增加的,但这是和未来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相关的。未来社会保障制度要健全就要给予劳动者必要的保障,这个成本本身是企业应该承担的。”
经历两年酝酿的《劳动合同法》一石激起千层浪。它在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同时,侧重于维护处于弱势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实现双方力量与利益的平衡、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可以说立法的初衷非常易于理解。然而新法背景下资方用工成本的提升是显而易见的。
在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之前,京城家居界的恐慌情绪不可谓无,然而在新法施行两月后的今天,许多知名家居企业在谈到劳动合同法的现实影响的时候,则多了几分成竹在胸的气度。现实困难与积极意义是现阶段新法花开并蒂的两个方面,在新的劳资关系环境中家居企业如何更好地寻求生存与发展引发人们良多思索。
新法如何优化家居企业劳资关系?
“劳动合同法出台的初衷是为规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以前劳动者很多权益是得不到保障的,比如工资低、不休假、无偿加班、无保险等等,从劳动合同法立法的初衷而言是要改变资方强势、劳方弱势的劳资关系、通过立法有效得以修正”,林嘉教授强调。依照法律规定企业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签了合同则必须给员工交纳五险,可以说劳资双方均期待随劳动合同法实施带来的用工相对稳定的局面。但从实际执行情况来看,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并不是那么容易实现的。
一方面由于解雇成本、违法成本的提高,企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会更加慎重。某橱柜品牌采取“无论是销售人员还是企业管理人员,都要通过培训和考核来决定去留”的办法,相应,大浪淘沙之后留下的人则会获得相应的保障及待遇。采访中企业对于新法背景下的用人标准都有一句潜台词,即更注重员工是否具备工作岗位要求的工作技能。从企业的角度讲可以通过组织培训来提高员工技能;从员工自身而言,新法并不能完全解决自己因不胜任工作而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也有许多家居企业得到律师们的真传忙着修订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以求取得对员工管理的主导权,在制度本身没有问题的情况下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同样是要走人的。
在与一些家居销售人员聊天的过程中他们表示,自己最关心的是每月拿到手里的钱到底有多少,并不是签不签合同乃至签怎样的合同的问题。而劳动合同法“对于工资怎么计算规定并不明确、各地的计算办法也比较混乱,比如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是不是都要算入‘工资’?可能大多情况下是没有计算在内的。”林教授如是说。
劳资关系调整背景下家居企业路在何方?
过去的十多年是家居产业快速发展的时期,面向未来家居业的发展模式也将由数量扩张转变为以提高质量为主导。在这种背景下,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也从一个方面为行业发展的品质提升提出了要求。家居企业必须抛弃以低廉的人力成本为条件谋取利润的发展模式。
彼得·德鲁克管理学院一位培训老师采访中谈到,“部分家居企业因新劳动合同法造成的用人成本提升而陷入困境,问题的核心在于企业本身不够强大。即使没有新劳动合同法,这类企业也会在其他危机中垮掉。”特别对于出口型家居企业而言,当廉价劳动力资源成为过去,如果企业的创新能力、品牌优势和技术含金量不能迅速得以提高的话,比较优势将会大大下降、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将面临严峻考验。林嘉教授也谈到,目前一些非常微利的、靠雇佣廉价劳动者获得出口优势的企业以及行业,并非未来国家发展所要鼓励的。它们目前在城市化过程中对于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的,但是不能代表一个国家的产业发展方向。这些企业需要不断地优化升级、调整自己的发展策略,应考虑到未来的发展提高产品或服务的技术含量,从而获得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当然,在采访中也有一些企业乃至劳动者对于劳动合同法能执行到什么程度存有一定疑问,有人提出过于宽松或过于严格都将失当。“劳动合同法有些地方还可以做出更细化的规定或者不明确的地方还需要进一步明确,但是法律是有规范性、约束性的,实施后是有规范效力的,作为企业和劳动者需要在这样的法律规范下完善自己的行为。”在采访的最后林教授也表示,“劳动合同法不是不能修改,但是需要有一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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