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算过程中的造价控制(二)
南京市建委文件规定70年前成立的全民施工单位在中标后可以调增计划利润,但是在招标文件中已经写明中标价即为合同价,不存在计划利润调增的问题,我方在招标文件上找到相应条款,施工单位对此表示可以接受。
在钢筋工程决算的工程中,曾有两个不太大的问题,原设计外墙是短肢剪力墙,后改为全剪力墙结构,外墙砖砌体因此减小,按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相应的墙体拉筋减少,我方认为部分属工程变更,应做调减,施工单位提出,原投标时按建筑面积计算的墙体拉接,现结构变化了,建筑面积没有变化,因此墙体拉接能扣减,双方都有一定的道理,但如果由全剪力墙改为短肢,要应砖砌体啬,难道施工单位也不啬墙体拉接筋?双方协商解决;另一个问题是钢筋连接,施工单位采用锥螺纹连接,按定额规定纹的定额价和市场价的差是应该单项高速,施工单位认为锥螺纹的差价已包括在辅材系数内,不得单项调差,经与南京市定额站同志的咨询,测定系数时不包括锥螺纹,应该单项调差。
还有一个问题是关于超高费的问题,在我方提供的1—3#工程量清单上,超高费的项目上有个说明“100米之内”,经查图纸,檐高为95米,层数为32层,这个项目在套用定额时应考虑层数和檐高两方面的因素,按较高的套用,施工单位认为我方担供的清单在这个项目上有误,应该注明是32层,我们的理解是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工程量清单是依据,定额和图纸也是具有同等法律效用的依据,不能一味强调工程量清单的错误,客观的讲,工程量清单没错,檐高没超过100米,可能给施工单位造成了误解,实际工作中仅仅凭工程量清单是没法套定额和取费的,必须结合定额规定和图纸说明,何况32层这么显而易见的问题?
定额规定塔式起重机的基础要另外计,实际上有幢号不仅做了钢筋混凝土基础,而且打了4根钻孔灌注桩,施工单位提出钢筋混凝土基础要算,钻孔灌汪桩的费用要算,钻孔灌注桩机的进退场费用也要计,从道理上讲上述三项费用都应该计,只是钻孔灌注桩的进能场费用太贵,比前两项之和还贵很多,有点不太合理,这个问题有待双方协商解决。
为了混凝土墙面粉刷不空鼓,施工单位采取了喷毛或錾毛等技术性措施,施工单位提出此项费用是否要以收取,经与定额站的同志了解,混凝土墙面处理属于技术措施,费用已包括在定额里,不得另外计算。
尽管由于双方还没有在所有项目上取得完全一致,龙江高层决算还没有最后结束,经过这一段时间的决算,我们对招标文件、建筑安装合同、定额、定额解释、甲方分包项目以及材料采购合同等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认识到在以上几方面有些是双方的理解不一,有些是我们没有说得很清楚,有些是我们做得不够严密,有些是我们的理解不够深刻,本着有理有节、公正公平、友好协商的态度,站在完全平等的角度,不公能为双方尽可能争取最大的利益,而且使双方的招投标、合同订立、材料采购、工程预决算等多方面管理能力有极大的提高,为以后从事更加复杂、困难的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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