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2007年造价师执业资格考试7月9日到10日报名
盐人通[2007]113号
关于2007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建设局,市直及省属驻盐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建设厅《关于2007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通[2007]12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07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2007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事局和市建设局共同负责。
(二)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市人事局、建设局共同负责。各县(市、区)人事局负责本地报考人员相关证件验证及资格初审工作。教材征订与培训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考试报名、准考证发放等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将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2007年10月20、21日两天。
2007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原则上在盐城设立考点。具体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试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与“安装”两种试卷,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可以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位置。答题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回收。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一经发现即按作弊论处。各地报名时要公示此要求,考试时请各考区严格检查。
五、考务工作人员和应考人员注意以下变化
(一)《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部长令)已于2006年12月11日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原2000年1月21日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第75号部长令)已经废止。考试依据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相应要求不做调整,但《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中的相关内容要按建设部第150号部长令的规定调整。《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详细内容可通过建设部网站(www.cin.gov.cn)或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首页(www.ceca.org.cn)下载。
(二)《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已于2006年7月3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共同发布(发改投资[2006]1325号),原《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二版(计投资[1993]530号)已经停止使用。考试依据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相应要求不做调整,但《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中的相关内容要按《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的有关规定调整。《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可从中国计划出版社购买(中国计划出版社发行部电话:010-63906433,网址:www.jhpress.com)。
六、报考条件
按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中(除第五款外)及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1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0]100号)对报考条件的有关规定做好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七、报名组织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我市报名时间为2007年7月9日-10日。各县(市、区)不设报名点,全市统一在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178号院内东南办公楼一楼大厅,联系电话:6668212.
(二)报名程序及所需材料
1、新报考人员报名时,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同意后,各县(市、区)新报考人员到本县(市、区)人事局职称科进行相关证件验证和报名资格初审,然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程序为先由市建设局人事处(届时办公点设在市人事局报名处)和市人事局职称处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办理报名、教材征订等手续;市直新报考人员直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程序同上。
新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1)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表式样见附件2,请复制使用)。
(2)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3)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过期身份证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及复印件。
(4)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5)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和2寸免冠照片1张。
(6)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在报名现场交费后领取并填涂)。
2、老考生须提供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以及上年度档案号的凭据(准考证或成绩通知单)和近期免冠照片1寸2张和2寸1张,填写好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即可直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考生务必保管好准考证,以备下一年度报考时使用。
(三)发放准考证
考试前10天左右开始发放准考证,请报考人员届时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不再另行通知。
八、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
《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教材的征订工作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联系人:仇洪安,联系电话:8423665.考试培训及考前辅导工作由中国造价工程师考试网负责,建议考生参加中国造价工程师考试网的网上辅导课程,有助于考生顺利通过考试,联系电话:010-82319999-251。
九、收费事宜
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苏价费[2002]9号、苏财综[2002]5号)的规定执行。
(一)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
(二)考务费:客观题考试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考试每人每科120元。
十、其它注意事项
市人事局职称处联系电话:6668214.
中国造价工程师考试网网址:www.23ks.com/zaojia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网址:www.jsrsks.com.cn
盐城人事编制网网址:www.ycrs.gov.cn
盐城建设信息网网址:www.yccin.gov.cn
附件:
1、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3、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统计名册
二○○七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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