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价评审的理论及方法研究(一)
1 厦门市评审成本价的依据
对一个工程报价而言,要评判其是否高于成本价,可以从其报价的不同角度来分析、评审其报价的合理性。但无论怎样进行分析与方法设计,都应该有充分的经济、法律依据及合理的数学模型。
1.1 从单价上评判成本价
这种方法是以成本的定义及成本的结构做为理论依据,从而制定评审成本价的可操作方法。我国财政部在《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建造合同会计准则》等规范性文件中对施工企业的成本做了如下定义:“施工企业的成本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或有助于工程形式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工费、机械费、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间接成本是指施工单位企业内部为组织管理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包括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行政管理用的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摊销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检验实验费、工程保修费、劳动保护费、排污费及其他费用”。简述之,即:
成本费=人工费 机械费 材料费 管理费。
如果能从成本费的各个组成要素上逐个审定判别,则最后可从整体上判别。即如果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管理费中的每项价格及其含量都大于其成本,则其报价一定大于成本价格。这是一种化整为零的方法,是从单项单价及其含量中判断其总成本价的方法。
用数学可表达为:
C=∑CLi ∑CMi ∑CCHi ∑CMAi;
Q=∑Li ∑Mi ∑MEi ∑MAi ∑Pi;
如果:Li>CLi、Mi>CMi、MEi>CMEi、 MAi>CMAi、∑Pi≮0,
则有:Q>C 即报价大于成本价。
其中:
C——投标人工程成本费,Q——投标人总报价,Li 、Mi 、MEi 、MAi——分别为投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报价,CLi、CMi、CMEi、CMAi 分别为投标人分部分项工程报价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成本,Pi——投标人分部分项工程利润报价。
然而,组成人、材、机的种类成千上万,对每项单价及其含量都进行评估,在目前的评标时间内是难于完成的。要利用这一原理评审成本价,需要从技术上设置一个标准,用该标准去过滤标书的报价,高于该标准的项目,报价较高不需评审,只对低于该标准的条目进行分析评审。我们设计了一条控制投标单价与造价管理部门发布价的相对百分比线来做为标准,来衡量企业的各造价要素报价是否合理。它是以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人工、材料、机械单价参考价格及其耗量做为参照系,以可以下浮的百分数来表示的过滤标准。此线的设置合适高度为:低于该百分比线的项目,该项目报价可能低于施工企业的平均成本。我们把这条能反映施工企业平均成本价的的相对百分比线,称为最低控制线,根据市场行情,动态、公开发布。
如厦门C20商品砼的市场发布价为每立方米285元,市场售价最低可255元买到,则C20商品砼的最低控制线为(285-255)/285=10.5%.
通过加权平均的方法,分别测得各要素的下浮百分率作为控制线。例如,对某种材料而言,其控制线为:
j,i=1,2,3¼¼n
Cj——某种材料的最低控制线
bi——政府发布的某种材料的平均参考价
Li——市面上合格产品最低批发价
n——测定工程所使用的材料种类数
mi——该种材料使用量。
分别分人工、材料、机械单价及其定额耗量及材料类别,企业综合管理费(按各专业工程类别大小),分别测定其最低控制线向社会发布。
若上式中Cj为定额消耗控制线,则bi为政府发布定额耗量。
Li为企业平均最低消耗量,mi为该项工程某种要素消耗总量。
由此可见:
A.最低控制线Cj反映了行业的平均成本;
B.某个报价如果低于此线则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价。
C. 最低控制线Cj为化整为零从单项单价及消耗量来判断成本价的方法提供了技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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