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规指导:国际工程的成本管理
巴罗塔水电工程(c-03)是巴基斯坦嘎兹巴罗塔(gazi barotha)水电工程项目的一部分,其主要内容是发电厂房枢纽工程的土建施工及部分金属结构安装。该项目的业主是巴基斯坦水电开发总署(简称wapda),监理工程师是巴基斯坦水电咨询公司与美国harza公司、英国binni & partners公司组成的联营体(简称phc),项目管理使用fidic合同。
发电厂房枢纽工程位于塔贝拉大坝下游63公里的印度河与哈洛河交汇处,主要工程量是:开挖2437万立方米,填方1543万立方米,混凝土84万立方米。施工总工期64个月,第一台机组于开工后第53个月发电。
由于这个项目规模大,投入的资源多,因此成功地控制成本不但关系到项目本身的成败,甚至会直接影响到母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因此,从一开始我们就把成本控制列为最重要的工作之一。
还在合同谈判期间,我们就仿照意大利英波吉诺(impregilo)公司在二滩的做法,在工地组织机构中设计了一个成本控制中心,试图对工地的成本实施控制。
成本控制的基本做法
巴罗塔(c-03)工程成本控制的基本做法是:
1.工程中标以后立即按照项目的组织机构设计和工程的实际构成,按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将现场的管理活动分解为若干个“成本元”。依据经验数据(参考国内预算定额)和实际市场价格,编制项目预算成本;
2.项目开始实施以后,在工地设立成本控制办公室,对工地每天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控,每个月编制一份“成本控制报告”,将实际成本和预算成本进行对照,以及时发现成本变动情况;
3.项目进展一年以后,根据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对原来编制的预算成本进行调整,编制适合本工程的正式预算成本,在此基础上确定项目的目标成本;
4.其后,根据这个正式的预算成本对工地的管理进行监控。根据目标成本对项目经理的工作进行考核。
从上述过程中可以看出,成本控制的工作由两部分构成:其一是编制预算成本,即设立“参照系”;其二是对现场管理工作实施监控,不断将实际情况和“参照系”对照。前者实际是总部确定对项目考核依据的过程,后者实际是项目实施成本管理的过程。
以下从这两个方面分别论述。
预算成本和目标成本的编制
水电工程的特点之一是“一次性”,这就决定了任何一个项目的“预算成本”都没有先例可循,必须独自编制。这就是进场初期只能有一个初步的预算,而在工程进行一段时间以后,要根据工程的实际运行情况对预算成本进行修订的原因。正如一面“哈哈镜”只能照出扭曲的形象一样,一个不正确的“参照系”不可能对管理工作提供正确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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