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指数编制方法的探讨(二)
4、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指数的编制
从理论上说,综合指数是计算总指数的比较理想的形式,因为它不仅可以反映事物变动的方向与程度,而且可以用分子与分母的差额直接反映事物变动的实际经济效果。然而,在利用派氏公式计算质量指标指数时,需要掌握Σp0q1(基期价格乘报告期数量之积的和),这是比较困难的。而相比而言,基期和报告期的费用总值(Σp0q0,Σp1q1)却是比较容易获得的资料。因此,我们就可以在不违反综合指数的一般原则的前提下,改变公式的形式而不改变公式的实质,利用容易掌握的资料来推算不容易掌握的资料,进而再计算指数,在这种背景下所计算的指数即为平均数指数。利用派氏综合指数进行变形后计算得出的平均数指数称为加权调和平均数指数。其计算过程如下:
设Kp=p1/p0表示个体价格指数,则派氏综合指数可以表示为:
根据加权调和平均数指数的推导公式,可得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指数的编制如下(由于计划利润率不会变化,可以认为其个体价格指数为1):
依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指数与传统的计算方法相比,在同度量因素的选择上更为科学合理,计算方式更加符合统计学的原理,计算结果更能准确地反映出实际的要素价格波动,对工程造价的计价过程尤其是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推广后的工程投标报价的编制过程有着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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