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710条精华18
124、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侵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除降价处理鲜活、季节性、积压商品外,为排挤对手或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侵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等等;
125、对下列商和服务的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与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重要的工用事业价格;重要的公益服务性价格;
126、土地的分类: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
127、土地总体利用规划的编制原则: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可持续利用;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128、征收下列用地,有由国务院批准: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其他土地超高70公顷;
129、对下列情形之一,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用权:为公共利益使用土地(需适当补偿);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适当补偿),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申请续期未获得批准的;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肜原划拔的国有土地的;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130、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用拍买、招标或双方协议的方式;
131、下列土地使用权,确属必要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拔:国这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132、房地产交易的内容: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
133、标准化法将我国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四级;
134、保险公司依法破产的,在破产财产优先支付其破产费用后,清偿顺序为: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135、保险合同的内容: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保险标的、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保险金赔偿或给付办法;订立合同时间、保险期间及保险责任开始时间;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136、保险合同分人生保险合同和财产保险合同;
137、纳税人有下列情形时,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依照法律法规可以不设置帐薄,或应设置帐薄但未设置的;虽设立帐薄,但帐目混乱或资料、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找的;擅自销毁帐薄或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发生纳税义务,未按规定的期限输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又无正当理由的;
138、我国现行税率有三种: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要据征税对象区分,税收可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资源税等五类;
139、流转税特征:流转税与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联系紧密;流转税与商品价格联系紧密;流转税的缴纳者和税收的实际负担者往往是分离的,纳税人纳税后可将税负转嫁出去,由他人负担;
140、流转税类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城市建设维护税等;
141、所得税特征:征税客体是纳税人全年实际收益额;以纳税人实际负担为征税朱则,所得多则多征,所得少则少征,无所得则不征;除适用比率税率外,还适用超额比率税率;
142、所得税包括企业所得税、外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143、财产税主要包括: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契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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