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及造价管理(二)
建设施工示范合同文本的附件有:
(1)乙方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2)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3)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造价管理
为规范建设工程价格行为,合理确定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保障工程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我国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对于价格的管理作出了规定。
工程价格系指由甲乙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工程价格由成本、利润和税金构成。工程价格包括合同价款、追加合同价款和其他款项。合同价款系指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追加合同价款系指在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索赔等增加的合同价款以及按合同约定的计算方法计算的材料价差;其他款项系指在合同价款之外甲方应支付的款项。
工程价格又可分为固定价格、可调价格和工程成本加酬金确定的价格。所谓固定价格,即在实施期间不因价格变化而加以调整的合同价格;所谓可调价格,是指在实施期间可随价格变化而调整的合同价格;工程成本加酬金确定的价格,是指工程成本按现行计价依据以合同约定的方法计算,酬金按工程成本乘以通过竞争确定的费率计算,二者相加,得出工程竣工结算价格。
工程的定价方式来源:www.examda.com
1、采用招标投标的方式确定价格。即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计价方法和计价依据进行投标报价,通过竞争形成的价格。
2、以审定施工图预算为基础,甲乙双方商定工程变更增减价的方式定价。
3、一般现有房屋装修工程可采用以综合单价为基础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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