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08年造价师换章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于《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0号)自2007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2000年1月21日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75号)同时废止,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的有效期由原来的2年变为4年,因而对2004年取得注册证书(即证书号:建[造]0431000XXXX),且2006年办理过延续注册的现注册状态人员(共248人),需集中办理更换执业印章,其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名单附后)。
刻制执业印章请直接与上海长江刻字厂联系。
联系方式:单位名称:上海长江刻字厂
单位地址:福建中路366号(近南京东路),公交:14、21、64、19、20、37、地铁二号线(南京东路站)
联系电话:64085041传真:64829622
联 系 人:任筱琳手机:13801907952
电话联系,送货上门。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
二ΟΟ八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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