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第3讲:讲概预算和清单
第三 讲概预算和清单
内容提要
1、 人工、材料、机械预算定额消耗量及定额单价的组成、换算与确定
2、概算、预算的编制方法与审查方法及步骤
3、工程造价指数的编制
4、清单规范
重点、难点
1、人工、材料、机械预算定额消耗量的确定,定额单价的组成、换算与确定
2、单位工程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步骤及编制方法
3、设计概算的编制方法
4、建筑工程概预算审查的主要方法
5、工程造价指数的编制
6、工程量清单规范
内容讲解
第一部分 企业定额、概算、预算及工程造价指数
第一节 人工、材料、机械预算定额消耗量的确定
定额是规定消耗在单位工程构造上的劳动力、材料和机械的数量标准。
一、人工预算定额消耗量的确定
1、 预算定额中人工消耗量的确定,其基本步骤如下:
2.人工时间定额(工时定额)的编制
工作延续时间是由基本工作时间、辅助工作时间、准备与结束时间、不可避免中断时间和必要休息时间组成的,前两者之和称为(工序)作业时间;后三者之和称为规范时间。
若给出其他时间占工作延续时间的百分比或规范时间占工作延续时间的百分比,则:
3.预算定额人工消耗指标的编制
人工工日消耗指标:基本用工 其他用工
=定额时间(h)/8h 辅助用工 超运距用工 人工幅度差
=(基本用工 辅助用工 超运距用工)X(1 人工幅度差)
二、材料预算定额消耗量的确定
合理确定材料消耗定额,必须研究和区分材料在施工过程中消耗的性质。施工中材料的消耗,可分为必需的材料消耗和损失的材料两类性质。
材料的损耗量,是指在正常施工条件下不可避免的材料消耗,如现场内材料运输损耗及施工过程损耗.
材料定额消耗量=材料净用量 损耗量
=材料净用量X(1 损耗率)
三、机械预算定额消耗量的确定
机械台班预算定额消耗量的计算步骤及计算方法如下。
(1) 确定合理的施工条件。
(2)确定机械1小时纯工作正常生产率。机械1小时纯工作正常生产率的确定方法,机械工作特点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如对于循环动作机械,其计算公式为
机械纯工作1小时正常生产率
=机械纯工作1小时正常循环次数*一次循环生产的产品数量
机械纯工作1小时循环次数
=60*[60/1次循环的正常延续时间(秒)]
1次循环的正常延续时间=∑(循环各组成部分正常延续时间)—交叠时间
(3)确定施工机械的正常利用系数。
(4)计算施工机械台班定额。其计算公式为
施工机械台班产量定额
=机械纯工作1小时正常生产率*工作班纯工作时间
=机械纯工作1小时正常生产率*工作班延续时间*机械正常利用系数
施工机械时间定额=1/施工机械台班产量定额
(5)计算预算定额消耗量。其计算公式为:
机械预算定额消耗量=施工机械台班定额*(1 机械幅度差)
第二节 企业定额的编制与审查
作为企业定额,必须具备有以下特点:
(1)其各项平均消耗要比社会平均水平低,体现其先进性。
(2)可以表现本企业在某些方面的技术优势。
(3)可以表现本企业局部或全面管理方面的优势。
(4)所有匹配的单价都是动态的,具有市场性。
(5)与施工方案能全面接轨。
二、企业内部定额(施工定额)的编制原则
1.平均先进性原则
2.简明适用性原则
3.以专家为主的原则
4.独立自主的原则
5、时效性原则
6、保密原则
第三节 设计概算的编制与审查
设计概算是在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阶段,根据设计要求对工程造价进行的概略计算。它是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投资估算的延伸和细化。 设计概算分为单位工程概算、单项工程综合概算和建设项目总概算。在案例分析中重点要掌握的是单位工程概算和单项工程综合概算。
一、单位工程概算的编制
单位工程概算又分为土建工程概算和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两大类。
(一)土建工程概算
其编制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概算定额法 又称扩大单价法,是采用概算定额编制建筑工程概算的方法,类似于采用预算定额编制工程预算。概算定额法适用于初步设计达到一定深度、建筑结构比较明确的工程。 2.概算指标法 这是用拟建的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乘以技术条件相同或基本相同的概算指标编制概算的方法。概算指标法适用于初步设计深度不够、工程量不明确,但技术成熟,有类似工程概算指标可以利用的工程。 3.类似工程预算法 这是利用技术条件与设计对象相类似的已完工程的造价资料编制拟建工程设计概算的方法。这种方法在应用中要注意的是必须对建筑结构差异和价差进行调整。 概算指标法、类似工程预算法都需要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概算指标法用换入换出需调整的费用调整,类似工程预算法用个费用的调整系数调整具体件计价与控制教材
(二)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
这一概算又包括设备购置费概算和安装工程概算两个内容。其中设备购置费由设备原价和运杂费组成,其概算的编制方法主要是估价指标法;安装工程概算的编制方法有预算单价法、扩大单价法、设备价值百分比法和综合吨位指标法等。
二、单项工程综合概算的编制
单项工程综合概算是以各个单位工程概算为基础来编制的。根据建设项目中所包含的单项工程的个数的不同,单项工程综合概算的内容也不相同。当建设项目只有一个单项工程时,单项工程综合概算还应包括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投资方向调节税、建设期贷款利息等。当建设项目包括多个单项工程时,这部分费用列入项目总概算中,不再列入单项工程综合概算中。
三、设计概算的审查
设计概算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一)审查编制依据的时效性、合法性、适用范围。 (二) 审查概算编制深度 (三) 审查内容:建设规模、标准,工程量,设备规格、数量、配置,材料等十三项[见计价与确定2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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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工程造价指数的确定与运用
工程造价指数是反映一定时期由于价格变化对工程造价影响程度的一种指标,它反映了报告期与基期相比的价格变动趋势,是调整工程造价价差的依据。
一、工程造价指数的编制
工程造价指数一般应按各主要构成要素(建安工程造价、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分别编制价格指数,然后经汇总得到工程造价指数。
建安工程造价指数是一种综合性很强的价格指数,其计算公式如下: 建安工程造价指数=人工费指数*基期人工费占建安工程造价比例 ∑(单项材料价格指数*基期该单项材料费占建安工程造价比例) ∑(单项施工机械台班指数*基期该单项机械费占建安工程造价比例) 间接费等综合指数*基期间接费等占建安工程造价比例
其中,各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指数的计算均按报告期人工、材料、机械的预算价格与基期人工、材料、机械的预算价格之比进行。
设备、工器具价格指数一般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设备、工器具价格指数=∑[报告期设备、工器具单价*报告期购置数量]/[基期设备、工器具单价*报告期购置数量]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指数可以按照每万元投资额中的其他费用支出定额计算,计算公式为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指数 =报告期每万元投资支出中其他费用/基期每万元投资支出中其他费用
最后经综合得到单项工程造价指数,其计算公式为 单项工程造价指数=建安工程造价指数*基期建安工程费占总造价的比例 ∑(单项设备价格指数*基期该项设备费占总造价的比例) 十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指数* 基期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占总造价的比例
二、工程造价指数的运用
工程造价指数的用途主要有:
(1)分析价格变动趋势及原因; (2)指导承发包双方进行工程估价和结算; (3)预测工程造价变化对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 工程造价指数知识用处很多,也不难,要掌握。 |
第二部分 清单报价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号:GB50500-2003, 发布日期:2003.02.17 实行日期:2003-07-01
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令第107 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按照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要求,本着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制定的。 本规范共分五章和五个附录,包括总则、术语、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国家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1 总 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建设部令第107 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0.3 全部使用国有资全投资或国有资全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执行本规范。 1.0.4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5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循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0.6 本规范附录A 、附录B 、附录C 、附录D 、附录E 应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1 附录A 为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 2 附录B 为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 3 附录C 为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 4 附录D 为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城市市政建设工程。 5 附录E 为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2 术 语
2.0.1 工程量清单 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 2.0.2 项目编码 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为统一编码,其中,一、二位为附录顺序码,三、四位为专业工程顺序码,五、六位为分部工程顺序码,七、八、九位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顺序码,十至十二位为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
例如:挖基础土方:010101003001,01-附录的顺序码-建筑工程,01-专业工程顺序码-土石方,01-分部工程顺序码-土方工程,003-分项工程顺序码-挖基础土方。001-清单名称顺序码-招标单位自己编-挖带形基槽。
2.0.3 综合单价 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2.0.4 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2.0.5 预留金 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 2.0.6 总承包服务费 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 2.0.7 零星工作项目费 完成招标人提出的,工程量暂估的零星工作所需的费用。 2.0.8 消耗量定额 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正常施工条件下制定的,生产一个规定计量单位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社会平均消耗量。 2.0.9 企业定额 施工企业根据本企业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以及有关工程造价资料制定的,并供本企业使用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
3 工程量清单编制
3.1 一般规定 3.1.1 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 3.1.2 工程量清单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3 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组成。 3.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3.2.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 3.2.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A 、附录B 、附录C 、附录D 、附录E 规定的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3.2.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应按附录A 、附录B 、附录C 、附录D 、附录E 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租量清单项目名称由其编制人设置,并应自001 起顺序编制。 3.2.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 项目名称应按附录A 、附录B 、附录C 、附录D 、附录E 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特征并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2 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附录A 、附录B 、附录C 、附录D 、附录E 中未包括的项目, 编制人可作相应补充,并应报省、自治区、直辖中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3.2.5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A 、附录B 、附录C 、附录D 、附录E 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3.2.6 工程数量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计算: 1 工程数量应按附录A 、附录B 、附录C 、附录D 、附录E 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2 工程数量的有效位数应遵守下列规定: 以“吨”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四舍五入; 以“立方米”、“平方米”、“米”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以“个”、“项”等为单位,应取整数。 3.3 措施项目清单 3.3.1 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参照表3.3.1 列项。 表3.3.1 措施项目一览表[只节选统用项目] 1 通 用 项 目 1.1 环境保护 1.2 文明施工 1.3 安全施工 1.4 临时设施 1.5 夜间施工 1.6 二次搬运 1.7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1.8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 1.9 脚手架 1.10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1.11 施工排水、降水 3.3.2 编制措施项目清单,出现表3.3.1 未列的项目,编制人可作补充。 3.4 其他项目清单 3.4.1 其他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参照下列内容列项。 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等。 3.4.2 零星工作项目表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的名称、计量单位和相应数量,并随工程量清单发至投标人。 3.4.3 编制其他项目清单,出现3.4.1 条未列的项目,编制人可作补充。
4 工程量清单计价
4.0.1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投标的建设工程,其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合同价款确定与调整、工程结算应按本规范执行。 4.0.2 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 4.0.3 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4.0.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应根据本规范规定的综合单价组成,按设计文件或参照附录A 、附录B 、附录C 、附录D 、附录E 中的“工程内容”确定。 4.0.5 措施项目清单的金额,应根据拟建工程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参照本规范规定的综合单价组成确定。 4.0.6 其他项目清单的金额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 招标人部分的金额可按估算金额确定。 2 投标人部分的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人提出要求所发生的费用确定,零星工作项目费应根据“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确定。 3 零星工作项目的综合单价应参照本规范规定的综合单价组成填写。 4.0.7 招标工程如设标底,标底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的施工方法以及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工程造价计价办法进行编制。
4.0.8 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或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进行编制。 4.0.9 合同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1 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2 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4.0.10 由于工程量的变更,且实际发生了除本规范4.0.9 条规定以外的费用损失,承包人可提出索赔要求,与发包人协商确认后,给予补偿。
5 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
5.1 工程量清单格式 5.1.1 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统一格式。 5.1.2 工程量清单格式应由下列内容组成: 1 封面。 2 填表须知。 3 总说明。 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5 措施项目清单。 6 其他项目清单。 7 零星工作项目表。 5.1.3 工程量清单格式的填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程量清单应由招标人填写。 2 填表须知除本规范内容外,招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补充。 3 总说明应按下列内容填写。 l )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交通运输情况、 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 2 )工程招标和分包范围。 3 )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4 )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 5 )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 6 )预留金、自行采购材料的金额数量。 7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工 程 量 清 单 招 标 人:(单位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中 介 机 构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造价工程师 及注册证号:(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编制时间: 填 表 须 知 1 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签字、盖章。 2 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涂改。 3 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4 金额(价格)均应以 币表示。 总 说 明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措施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其他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零星工作项目表 序号 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1 人工 2 材料 3 机械 5.2 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 5.2.1 工程量清单计价应采用统一格式。 5.2.2 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应随招标文件发至投标人。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应由下列内容组成: 1 封面。 2 投标总价。 3 工程项目总价表。 4 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5 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6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7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8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9 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10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11 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12 主要材料价格表。
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招 标 人:(单位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造价工程师 及注册证号:(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编制时间: 投 标 总 价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 标 人:(单位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编制时间: 工程项目总价表 序号 单项工程名称 金额(元) 合 计 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序号 单位工程名称 金额(元) 合 计 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规费 税金 合 计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序 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 量 单 位 工程数量 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 本页小计 合 计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序 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合 计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1 招标人部分 小 计 2 投标人部分 小 计 合 计 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序号 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综合单价 合 价 1 人工 小 计 2 材料 小 计 3 机械 小 计 合 计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工程内容 综合单价组成: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使用费 管理费 利润 综合单价 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序号 措施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金额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使用费 管理费 利润 小计 合 计 主要材料价格表 序号 材料编码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等特殊要求 单位 单价(元) 5.2.3 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的填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应由投标人填写。 2 封面应按规定内容填写、签字、盖章。 3 投标总价应按工程项目总价表合计金额填写。 4 工程项目总价表。 1 )表中单项工程名称应按单项工程费汇总表的工程名称填写。 2 )表中金额应按单项工程费汇总表的合计金额填写。 5 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l )表中单位工程名称应按单位工程费汇总表的工程名称填写。 2 )表中金额应按单位工程费汇总表的合计金额填写。 6 单位工程费汇总表中的金额应分别按照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和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的合计金额和按有关规定计算的规费、税金填写。 7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必须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内容填写。 8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1 )表中的序号、项目名称必须按措施项目清单中的相应内容填写。 2 )投标人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采取的措施增加项目。 9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l )表中的序号、项目名称必须按其他项目清单中的相应内容填写。 2 )投标人部分的金额必须按本规范5.1.3 条中招标人提出的数额填写。 10 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表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名称、计量单位和相应数量应按零星工作项目表中相应的内容填写,工程竣工后零星工作费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所需费用结算。 1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和措施项目费分析表,应由招标人根据需要提出要求后填写。 12 主要材料价格表。 1 )招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价格表应包括详细的材料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和计量单位等。 2 )所填写的单价必须与工程量清单计价中采用的相应材料的单价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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