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第6讲:工程价款结算与竣工决算
第6讲 工程价款结算与竣工决算
内容提要
1.现行建筑安装工程价款结算方法;
2.竣工决算;
重点难点
1.现行建筑安装工程价款结算方法;
2.工程预付款及计算;
3,工程价款调整方法;
4.竣工决算;
5.新增资产的构成及其价值的确定
内容讲解
第六章 工程款结算与竣工决算
本章考核知识点有:
(1)工程价款借款与支付。调值公式法。
(2)资金使用计划编制与投资偏差分析。
(3)竣工决算内容与编制方法。
(4)新增资产的分类及其价值的确定。
本章在2003年考试中占1题,占20分;2004年1题25分。2005年的考核重点有:
(1) 掌握工程预付款及起扣点的计算。熟悉预付备料款的限额计算及扣回方法。
(2) 掌握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法
(3) 熟悉工程造价指数调整法、调值公式法等工程价款价差调整方法。
(4) 掌握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确定方法。
(5) 熟悉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的含义及常见代表性费用。
第一节 工程价款的结算
一、工程价款的主要计算方式
工程价款的结算,合同中可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形式。教材介绍了四种方式。实际结算时不止这些方法。
(1)按月结算。这是一种以分部分项工程为对象,实行旬末或月中预交、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结算办法。按月结算是案例分析中重点要掌握的结算办法。
(2)竣工后一次结算。对于规模较小、工期较短(12个月以内)的项目,可实行工程价款每月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式。
(3)分段结算。这是指对于当年开工但当年不能竣工的项目,按照其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其工程价款可以在每月预支。
(4)目标结算方式。即将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分解为若干个单元,完成并验收一个单元,就支付该单元的工程价款。
在实际中,按月结算方式是最常用的。
二、工程预付款的计算
工程预付款又称预付备料款。根据工程承发包合同规定,由发包单位在开工前拨给承包单位一定限额的预付备料款,作为承包工程项目储备主要材料、构配件所需的流动资金。
按照我国有关规定,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向承包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方不按约定预付,承包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方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建设部颁布的《招标文件范本》中规定,工程预付款仅用于承包方支付施工开始时与本工程有关的动员费用。如承包方滥用此款,发包方有权立即收回。在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金额等于预付款数额(发包方认可的银行开出)的银行保函后,发包方按规定的金额和规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支付预付款,在发包方全部扣回预付款之前,该银行保函将一直有效。当预付款被发包方扣回时,银行保函金额相应递减。
工程预付款的数额是根据施工工期、建安工程量、主要材料和构配件费用占建安工程量的比例以及材料储备期等因素来确定的。
(一)预付备料款的限额
预付备料款的限额计算.公式为备料款限额=全年施工产值*主要材料所占比重*材料储备天数/年度施工日历天数
或 备料款限额=全年施工产值*预付备料款占工程价款比例
对于只包定额工日,不包材料定额,材料供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的工程,没有预付备料款,只有按进度拨付的进度款。
(二)备料款的扣回
备料款的扣款方式案例常见的为: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备料款数额时起扣,从每月结算的工程价款中按材料比重抵扣工程价款,竣工前全部扣清。其起扣点公式:
备料款起扣点=工程价款总额—预付备料款限额/主要材料所占比重。
还有一种是在完工期前三个月将预付款总额按逐次分摊的方式扣回。
三、进度款的支付(中间结算)
承包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按逐月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量计算各项费用,在月末提出工程价款结算账单和已完工程月报表,向发包单位办理中间结算,收取当月的工程价款。当工程价款拨付累计额达到该项目工程造价的95~97%时,停止支付,作为尾款和保修期用,在办理竣工决算时一并清算。
(一)中间结算的具体步骤如下。
(1)根据每月所完成的工程量依照合同计算工程款。
(2)计算累计工程款。若累计工程款没有超过起扣点,则根据当月工程量计算出的工程款即为该月应支付的工程款;若累计工程款已超过起扣点,则应支付工程款的计算公式分别为
累计工程款超过起扣点的当月应支付工程款=当月完成工作量-(截止当月累计工程款-起扣点)×主要材料所占比重
累计工程款超过起扣点的以后各月应支付的工程款=当月完成的工作量×(1-主要材料所占比重)
有同志问:课本第六章的案例一中,第五问甲方应付工程结算款里为什么减132万元。因为予付款132万元在五月份拨付款时已扣回66万元。
实际上第五问甲方应付工程结算款里减132万元,是对的。因为予付款132万元,在五月份拨付款时扣回66万元是超过起扣点后已施工内容的材料款,包括在132里面,是132的组成部分[这一点一定要理解清,算清账]。假如不扣66,或不减132,请计算一下总付款,甲方会超付66,132。
(3)工程尾款的扣除,应按题目中所给出的条件或要求计算。一般有两种方式:最后一次扣清和从第一次支付开始按月逐步扣除。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对工程进度款支付做了如下详细规定:
1、工程款(进度款)在双方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符合规定范围的合同价款的调整,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3、发包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须明确延期支付时间和从发包方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4、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由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保修金的扣除。此处与现行文件冲突,仅作为了解内容。
按照规定,在工程的总造价中应预留出一定比例的尾留款作为质量保修费用,该部分费用称为保修金。 保修金一般应在结算过程中扣除,在工程保修期结束时拨付。
有关保修金的扣除,在案例分析中常见的有两种方式(以保修金比例为合同总额的5%为例,保修金也可以是以最后造价为计算基数):
① 先办理正常结算,直至累计结算工程进度款达到合同金额的95%时,停止支付,剩余的作为保修金;
② 先扣除,扣完为止,也即从第一次办理工程进度款支付时就按照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一个比例扣除保修金,直到所扣除的累计金额已达到合同金额的5%为止。
四、竣工结算
竣工结算是指承包单位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并经质量验收合格,达到合同要求后,向发包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
竣工结算工程价款=合同价款额 施工过程中合同价款调整额-预付及已经结算工程价款(注意应按合同应留的保修金)。
五、工程价款的动态结算
工程价款的动态结算是指在进行工程价款结算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影响工程造价的动态因素,并将这些动态因素纳入到结算过程中进行计算,从而使所结算的工程价款能够如实反映工程项目的实际消耗费用。
工程价款的动态结算的主要内容是工程价款价差调整。
工程价款价差调整的方法很多,主要有工程造价指数调整法、实际价格调整法、调价文件调整法、调值公式法等。在案例分析中,主要应掌握的是调值公式法。
调值公式法是利用调值公式来调整价差。它首先将总费用分为固定部分、人工部分和材料部分,然后分别按照各部分在总费用中所占的比例及人工、材料的价格指数变化情况,用调值公式进行价差调整,其中调值公式为
工程实际结算款=合同价款*[a0 ∑(ai* Aij / Ai0)]
式中:a0——合同规定的不能调整部分;取值0.15—0.35,由合同约定。
ai——各项变动费用(如人工、材料等费用)在合同总价中所占的比例( a0 ∑ai=1);由合同约定。
Ai0—各项费用的基期价格或价格指数;
Aij——各项费用的现行价格或价格指数。
计算时注意要严格按题目中给定的条件和方法计算
六、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查。
一般从以下7方面入手:
(1)核对合同条款。
(2)检查隐蔽验收记录。
(3)落实设计变更签证。
(4)按图核实工程数量。
(5)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单价。
(6)注意各项费用计取。
(7) 防止各种计算误差。工程竣工结算子目多、篇幅大,往往有计算误差应认真核算,防止因计算误差多计或少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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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试题五:(本题25分)
某施工单位承包某内资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签订的关于工程价款的合同内容有:
1.建筑安装工程造价660万元,主要材料费占施工产值的比重为60%;
2.预付备料款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20%;
3.工程进度款逐月计算;
4.工程保修金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5%,保修期半年;
5.材料价差调整按规定进行(按有关规定上半年材料价差上调10%,在六月份一次调增)。
工程各月实际完成产值如表5.1。
问题:
1.通常工程竣工结算的前提是什么?
2.该工程的预付备料款、起扣点为多少?
3.该工程1月至5月,每月拨付工程款为多少?累计工程款为多少?
4.6月份办理工程竣工结算,该工程结算总造价为多少?甲方应付工程尾款为多少?
5.该工程在保修期间发生屋面漏水,甲方多次催促乙方修理,乙方一再拖延,最后甲方另请施工单位修理,修理费1.5万元,该项费用如何处理
答案
[问题1](2分)
工程竣工结算的前提是竣工验收报告被批准。(2分)
[问题2](4分)
1.预付备料款:660万元*20%=132万元(1分)
2.起扣点:660万元—132万元/60%=440万元(3分)
[问题3](11分)
2月:工程款55万元(0.5分),累计工程款55万元(0.5分)
3月:工程款110万元(1分),累计工程款165万元(1分)
4月:工程款165万元(1分),累计工程款330万元(1分)
5月:工程款220万元—(220万元 330万元—440万元)*60%=154万元(4分)
累计工程款484万元(2分)
[问题4](6分)
工程结算总造价为660万元 660万元*0.6*10%=699.6万元(3分)
甲方应付工程尾款699.6万元—484万元—(699.6万元* 5%)—132万元=48.62万元(3分)
[问题5](2分)
1.5万元维修费应从乙方(承包方)的保修金中扣除。(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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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竣工决算
竣工决算是由建设单位编制的反映建设项目实际造价和投资效果的文件。
一、竣工决算的内容
竣工决算的内容应包括从项目策划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费用。竣工决算的内容包括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工程竣工图和工程造价对比分析等四个部分。其中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和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又合称为竣工财务决算,它是竣工决算的核心内容。
二、竣工决算的编制依据[略]
各项有技术经济价值的文件均应作为依据
三、竣工财务决算表
竣工财务决算表是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的一种,用来反映建设项目的全部资金来源和资金占用(支出)情况,是考核和分析投资效果的依据。其采用的是平衡表的形式,即资金来源合计等于资金占用合计。
在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表时,主要应注意下面几个问题:
1.资金来源中的资本金与资本公积金的区别。
2.项目资本金与借入资金的区别。
3.资金占用中的交付使用资产与库存器材的区别。交付使用资产是指项目竣工后,交付使用的各项新增资产的价值;而库存器材是指没有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剩余的工器具及材料等,属于项目的节余,不形成新增资产。
四、新增资产的划分与核定
按照财务制度及有关规定,新增资产按资产性质划分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共五大类。
1、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如:1000元或1 500元或2 000元),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电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
不同时具备以上两个条件的资产为低值易耗品,应列入流动资产范围内,如企业自身使用的工具、器具、家具等。
2.流动资产。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运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及各种存货、应收及预付款项等。
3.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但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4.递延资产。递延资产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工程(如延长使用寿命的改装、翻修、改造等)支出等。
5.其他资产。其他资产是指具有专门用途,但不参加生产经营的经 国家批准的特种物质,银行冻结存款和冻结物质、涉及诉讼的财产等。
(一)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计算
计算以单项工程为对象,单项工程建成经验收合格,正式移交生产使用,即应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
1、 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时首先要清楚其包括的范围。
2、 要理解计算方法,特别是其他费用的分摊方法。按照规定,增加固定资产的其他费用,应按各受益单项工程以一定的比例共同分摊。其基本原则是:建设单位管理费由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需安装设备价值总额等按比例分摊;而土地征用费、勘察设计费等只按建筑工程分摊。
3、 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计算。计算以单项工程为对象,单项工程建成经有关部门验收鉴定合格,正式移交生产使用,即应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一次性交付生产或使用的工程一次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分期分批交付生产或使用的工程应分期分批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
(二)流动资产价值的确定
流动资产价值的确定中,主要是存货价值的确定,应区分是外购的还是自制的,两种途径取得的存货其价值的计算是不一样的。
(1)货币资金,即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在外埠存款、还未收到的在途资金、银行汇票和本票等资金)。一律按实际入账价值核定计入流动资产,
(2)应收和应预付款。其价值的确定,一般情况下按应收和应预付款项的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时的实际成交金额或合同约定金额入账核算。
(3)各种存货是指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耗用而储存的各种自制和外购的各种货物,包括各种器材;低值易耗品和其他商品等。其价值确定:外购的,按照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途中合理损耗、入库前加工整理或挑选及缴纳的税金等项计价;自制的,按照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实际支出计价。
(三)无形资产价值的确定
无形资产的计价,原则上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主要是应明确无形资产所包含的内容,如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
①专利权的计价。专利权分为自制和外购两种。自制专利权,其价值为开发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专利转让时(包括购入和卖出),其价值主要包括转让价格和手续费用。
②非专利技术的计价。非专利技术是指具有某种专有技术或技术秘密、技术诀窍,是先进的、未公开的、未申请专利的,可带来经济效益的专门知识和特有经验,它也包括自制和外购两种。外购非专利技术,应由法定评估机构确认后,再进一步估价,一般通过其产生的收益来估价,其方法类同专利技术。自制的非专利技术,一般不得以无形资产入账,自制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按新财务制度可作当期费用直接进入成本处理。
③商标权的价值。商标权是商标经注册后,商标所有者依法享有的权益,它受法律保障。分为自制和购入(转让)两种。企业购入和转让商标时,商标权的计价一般根据被许可方新增的收益来确定,自制的,尽管在商标设计、制作、注册和保护、广告宣传都要花费一定费用,一般不能作为无形资产入账,而直接以销售费用计入损益表的当期损益。
④土地使用权的计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则计价方法也有两种:一是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通过出让方式取得有限期的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出让金,应以无形资产计入核算,二是建设单位获得土地使用权原先是通过行政划拔的,就不能作为无形资产 ,只有在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后,才可作为无形资产计入核算。无形资产入账后,应在其有限使用期内分期摊销。
(四)递延资产价值的确定
主要是开办费的计价问题。开办费是指在筹建期间建设单位管理费中未计入固定资产的其他各项费用,如筹建期间的工作人员工资、办公费、旅差费、生产职工培训费、利息支出等。
(五) 其他资产计价。主要以实际入账价值核算。
关于新增资产的划分与核定,主要从下面几个方面着手进行:
1.理解各类资产的概念及划分原则,搞清它们之间的区别,特别是固定资产与流动资产、流动资产与递延资产的区别。
2.明确增加固定资产的其他费用的分摊方法。
3.领会无形资产的计价原则,特别是土地使用权的计价。应理解对通过行政划拨(无偿获取)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不能作为无形资产入账,只有在将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使用,并补交土地出让金后,才可以将其计入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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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修期限
保修费用是指对建设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所发生的维修、返工等各项费用支出。 按照国务院颁布的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保修费用的处理
1.勘察、设计原因造成保修费用的处理。勘察、设计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勘察、设计单位负责并承担经济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或处理。按新的合同法规定,勘察、设计人应当继续完成勘察、设计,减收或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2.施工原因造成的保修费用处理。施工单位未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造成质量缺陷,由施工单位负责无偿返修并承担经济责任。如果在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内,施工单位未到现场保修,建设单位可以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修理,由施工单位承担经济责任。
3.设备、材料、构配件不合格造成的保修费用处理。因设备、建筑材料、构配件质量不合格引起的质量缺陷,属于施工单位采购的,由施工单位承担经济责任;属于建设单位采购的,由建设单位承担经济责任。至于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与设备、材料、构配件供应单位或部门之间的经济责任,应按其设备、材料、构配件的采购供应合同处理。
4.用户使用原因造成的保修费用处理。因用户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缺陷,由用户自行负责。
5.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保修费用处理。因地震、洪水、台风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都不承担经济责任,由建设单位负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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