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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建设项目造价管理方法及其评价

  自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传统的建设项目造价治理范式不断地退出而现代建设项目造价治理模式逐步变成了主流范式。在这一过程中,人们不断地对项目的全过程造价治理、全生命周期造价治理和全面造价治理的理论和方法进了深入和广泛的研究,同时对于它们各自所适用的具体情形也开展了相应的研究。但是,人们对于究竟以哪一种建设项目造价治理方法作为主流范式也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本文就三种建设项目造价治理范式的不足作一评价。

  一、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治理(WPCM)方法及其评价
  (一)理论和知识体系方面的问题
  由中国造价治理界提出的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治理发展到今天,基本上还停留在一种建设项目造价治理的方针和理念的层次上。虽然已经有许多人对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治理的理论和方法进行了一定的探索和研究但仍然没有人提出一套系统的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治理理论和技术方法体系,至少是现有的文献记载和学术讨论中尚未见到这方面的具体研究成果,这说明到现在为止,建设项目造价治理学界还没有提出一套系统的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治理的具体技术方法。
  (二)缺少相应的配套技术方法与工具
  从这一方面看,我们还必须集中力量对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治理的方法展开全面深入而系统的研究,必须借助于现代建设项目治理科学最新的一些成本治理和控制方面的方法,建立一套适用于建设项目的全过程造价治理方法论。另外,我认为我国关于建设项目造价治理的思想是先进的,但是由于人们的观念上还深深的受传统工程造价体制的束缚,还没有完全跳出原有的概预算定额的限制,所以这方面还缺少配套的技术方法与根据的研究。
  (三)建设项目造价治理体制方面的问题
  随着建设项目施工方法、水平和治理技术方法、水平的快速提高,随着我国各个方面技术进步的不断加快,非凡是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所造成的企业技术创新的发展,传统的建设项目概预算定额治理的造价治理方法已经难以适应各个业主和承包商企业在施工技术方法、施工治理技术,尤其是劳动生产率方面的差异,以及市场价格和实施条件的快速变化等因素,这也迫使人们不得不从传统的国家概预算的工程造价治理方法向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治理方法转变。非凡是在2003年,国家建设部和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颁布了有关《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也是为这方面的转变和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治理技术方法的建设提供了必要的体制方面的条件。

  二、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造价治理(LCCM)方法及其评价
  关于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造价治理思想和方法的核心概念及其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说法:
  (一)它是一种建设项目投资决策的分析工具
  这种说法认为: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造价治理的方法只是在建设项目投资决策、可行性分析和建设项目备选方案评价等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的一种十分有效的决策方法。实际上,传统的建设项目评价和决策方案中也都考虑了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成本或造价。
  (二)它是一种建设项目工程设计的思想方法
  这一说法认为:建设项目全面生命造价治理方法是确定设计和施工方法的一种技术方法。这种方法可以作为建设项目的设计阶段的一种指导思想去指导建筑设计方案与施工方案的选择。同样,实际上在传统的建设项目的设计过程中人们已经有了从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出发考虑设计和施工方案的思想,但是这种思想和这方面的做法多数是不自觉地和不全面的。
  (三)它谋求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总造价最小化
  根据这种说法可以得出结论是:建设项目周期造价治理不仅可以和需要在建设项目造价确定阶段中使用,而且还可以和应该在建设造价控制阶段中使用。这种工程造价治理方法的根本出发点要求人们从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出发去考虑造价和成本问题,其中最为要害的是要实现建设项目整个生命周期总造价的最小化。
  (四)这一方法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以英国工程造价治理界为主推出的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造价治理的主要不足包括两个层次:其一,这种方法在很大程度上只适用于建设项目的各种方案的评价与选择,而不能够直接用于准确的估算一个建设项目造价或成本,所以她多数只适用于建筑设计和实施方案的评估与选择;其二,是实际上建设全生命周期造价治理在应用范畴上还是有一定局限性的,因为一个项目的生命周期造价在建设项目初期或建设阶段会有许多不确定性的方面,人们很难找到适用的方法去准确地确定和全面地优化一个建设项目的全生命周期造价,当然要治理一个建设项目的全生命周期造价就更为艰难了。正是由于这些原因使得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造价治理的方法至今还只作为一种指导建设项目决策、建筑设计方案与施工方案优化的方法和指导思想。

  三、建设项目全面造价治理(TCM)方法及其评价
  这种工程造价治理方法的不足分述如下:
  (一)它是对所有尚未发生的成本进行全面治理的方法
  美国造价工程师协会的成员认为建设项目全面造价治理是一个恰逢其时的工程造价治理的新思想,这种方法要求对一个建设项目所有未发生的成本进行全面的治理。
  (二)它是现有各种工程造价治理科学的大成
  可以看出,建设项目全面造价治理的思想不仅是人类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而且是人们对建设项目造价治理方法的汇总与集成。
  (三)它应该包含尽可能的治理对象和内容
  这种观点认为: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治理科学的发展要求必须建立一份新的全面造价治理的理论去适应现今的建设项目造价治理之中所包含的建设项目经济分析、参数分析、风险分析、价值分析、系统分析、生产率分析和盈利率分析;去开展建设项目集成治理、建设项目资源治理、建设项目质量治理、建设项目采购与合同治理、项目纠纷处理、建设项目索赔治理、建设项目工期计划与进度治理;以及去使用技术、知识工程和团队合作等许多新的治理方法和技术。这种观点认为,正是为了上述任务和内容才得以发展的,正是这些促使了建设项目造价治理思想和方法的诞生与发展。
  (四)美国造价工程师协会给出的相关定义
  前美国造价工程师协会(AACE)在其协会章程中对全面造价治理做出了如下定义:“全面造价治理就是通过有效的专业知识和专门技术去计划和控制资源、造价、盈利和风险。简单地说,全面造价治理是一种用于治理任何企业、作业、设施、项目、产品或服务的全生命周期造价治理的系统方法。它是通过在整个造价治理过程中以造价工程和造价治理的科学原理、已获验证的技术方法和最新的技术作业作支持而得以实现的。”:“全面造价治理是一个工程实践领域,在这个领域中工程经验和判定与科学原理和技术方法相结合,以解决治理和计划、造价预算、经济财务分析、项目治理、计划与排产、造价与进度的度量及项目变更控制。”
  (五)全面造价治理理论和方法中的缺陷与不足
  根据上述有关建设项目全面造价治理的说法和定义可以看出,建设项目全面造价治理的理论和方法仍然处于探索阶段,人们至今尚未给出具体能够指导建设项目造价的全面造价治理的方法论和具体的技术方法。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现有的技术项目全过程造价治理、全生命周期造价治理和全面造价治理的概念和理论都已经提出并已经建立起来了,但是相应的技术方法和方法论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和缺口,这种治理方法和技术方法的缺失,也是它们至今尚未能得到广泛而实际应用的主要原因。因此讨论的目的是希望建立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治理的方法论与具体技术方法。

  四、总体结论与展望
  根据上面有关的讨论与分析可以得出以下几方面的结论。
  (一)工程造价具有建设成本和工程价格两方面的含义
  中国建设项目工程治理协会对工程造价的定义有建设成本和工程价格两层含义,在不同使用场合对其应有不同的解释。美国造价工程师协会(AAEC)和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协会(RICS)对工程造价的定义更为宽泛一些,它不仅包括建设项目的造价,而且也包括建设项目的投入生产运营以后的造价等。所以实际上美国造价工程师协会和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协会等对工程造价的定义是一种广泛适用于各种工程的制造成本或建造价格的定义。
  (二)造价工程与造价治理基本上是同义词
  因为这二者都是指使用科学的原理和经济、法律、治理等技术方法使建设项目造价达到最小化的治理工作。其中,中国建设造价治理协会对造价治理的定义是建设项目造价治理的,而美国造价工程师协会和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协会以及其它一些协会对二者的定义则泛指各种工程项目的造价治理。但是各国都认为造价工程和造价治理二者的具体内容都包括:工程或项目造价的确定与控制、项目的组织与治理等,所以二者基本上是同义词。
  (三)全过程与全生命周期造价治理是两种不同的造价治理方法
  这二者之中的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治理主要针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的造价展开确定与控制等方面的治理,但是并未考虑建设项目运营期的运营维护成本方面的深入治理问题。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造价治理是从项目整个生命周期出发,全面考虑建设项目建设期、使用期和清理期等各个时期全部造价的最小化,但是并不能直接用于对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所以二者侧重面不同的两种建设项目造价治理思想与方法。
  (四)建设项目全面造价治理的理论与方法还存在不足或缺陷
  现在由AACE-I推出的用于建设项目全面造价治理的理论与方法包括了对企业战略资产的全面造价治理和对于具体建设的项目的全面造价治理两个方面,但是这一套建设项目全面造价治理理论和方法仍然在研究和探讨之中,所以还存在许多不足和缺陷,尤其是在方法论和具体技术方法与工具方面还存在很多的不足之处,还需要有一套具体的建设项目全面造价治理方法及技术方法去指导人们的建设项目造价治理实践和弥补现有全面造价治理在方法论方面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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